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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市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举措

发布时间:2023-06-06来源:成都典当行-成都博信昌典当 15884502005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切实提升市场主体感受度,激发市场主体信心和活力,制定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举措。

一、便捷准入退出

(一)便利企业开办。依托全市统一的地址库,推行“标准化地址+申报承诺制”登记模式,对使用已纳入地址库的标准化地址办理住所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的,除存在未修复失信记录外,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免于提交住所证明材料。常态化运行成德眉资一体化企业登记绿色通道,除因当地城市管理需要对具体登记事项有特别规定的外,实现所有法定登记事项在四市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网络理政办)

(二)便利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深化“一照多址”改革,对在市本级登记且不涉及许可经营、无特定场所要求的企业,可在全市范围内备案经营场所,免于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对在市本级登记的大型连锁企业,可在市本级登记机关集中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对食品生产许可、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等事项实施“一证多址”改革,经审查符合许可条件的,准予在同一许可证上载明多个生产地址,便利企业扩大规模和跨区经营。依托四川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将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纳入同城通办。(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网络理政办)

(三)进一步保障企业自由迁移。全面清理对市域内企业跨区域经营、迁移设置的不合理条件,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不得擅自增加企业办理跨区(市)县迁移的前置条件,阻碍企业自由迁移。推行企业迁移承诺制,进一步完善投诉处理和限时办结制度。试点在部分地区开展“跨区(市)县企业迁移一件事”改革,实现市域内迁移“跑一次路、进一次门、交一套材料”。[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网络理政办、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四)简便市场主体注销流程。优化简易注销程序,开展套餐式注销服务,相关部门实行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便利市场主体注销退出经营。实施歇业制度,市场主体完成歇业备案后,可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已办理歇业备案的市场主体,不纳入长期停业未经营清理吊销范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

二、便利投资建设

(五)提升工程审批服务质效。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网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材料、审批结果全程电子化,电子证照“一次生成、统一流转、互认共用”,z大限度减少企业报建材料和时间。完善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正面清单,在环评审批承诺制基础上,不断拓展告知承诺范围。进一步简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流程,持续推进“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并联审批工作模式有序开展。优化“政务服务+邮政”场景应用,便利企业、群众“一次都不跑”。强化智能引导和现场引导灵活帮办代办方式,一般项目“管家式”服务,重点项目“一对一”跟踪服务。(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网络理政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六)实现水电气一站式办理。开展面向企业和群众的水电气等一站式联办服务,推动五城区区域内政务大厅水电气报装接入联合办理,实现“一套材料、一次申请、并联办理”。健全市政接入工程信息共享机制,对供电、供水、供气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绿化许可等推行全程在线并联办理。(责任单位:市网络理政办、市经信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委、市公园城市局、市公安局交管局)

(七)降低产业项目用地成本。深化区域综合评估,在自贸试验区、产业园区等功能区推行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将“企业跑”转变为“政府干”。根据项目类型将已开展的考古勘探和文物、地质灾害、地震安全、压覆矿产、水土保持等多项评估事项和历史建筑保护对象、古树名木、人防工程等建设条件汇总形成用地清单,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提升评估的科学性、精准性及论证深度,避免企业拿地后进行重复论证,提升社会投资项目建设便利度。[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网络理政办,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八)提升规划审批效率。进一步优化规划方案审查“分级管理”机制,规范规委会议事规则及范围,提高决策效能。将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纳入“时限管理”,优化审批部门内部审批流程,强化审批过程督查和通报机制,切实缩减审批时间,压减企业等待时间和办事成本。[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网络理政办、市住建局、市文广旅局、市国安局、市人防办、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园城市局、市水务局]

三、升级产业服务

(九)聚焦建圈强链优化企业服务。按照重点产业链组建服务专班,对链主企业和重点链属企业实行“一对一”“点对点”服务,强化项目问题“链长调度+领导小组调度”机制,动态收集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实时解决企业经营困难,满足企业发展需求,支持企业稳产增产。(责任单位:各重点产业链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十)实现产业政策供给精准可及。按照不同产业链的要素需求,提供差异化专项政策,实现“一链一策”,提升政策服务供给的精准度和吸引力。编制建圈强链应用场景规划,定期发布本土重点产业链产品(服务)优先应用机会清单,构建多维度场景供给体系,为企业在蓉发展提供应用接口。(责任单位:各重点产业链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十一)助推企业成长壮大。全面梳理各重点产业链的“四上”企业、上市公司、后备上市公司、国家级及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服务相关企业发展壮大,促进更多企业上规、上市、纳入国家级及省级“专精特新”名单。(责任单位:各重点产业链牵头部门、市统计局)

四、提升跨境贸易

(十二)积极推进通关模式改革创新。深化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两步申报”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推进实施进口货物“车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推广铁路口岸“快速通关”业务模式。推进“区外查验”等通关便利化改革创新,优化“7×24小时”通关服务,实现随到随检,快速通关。全面实施进口汽车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进口矿产品实行“先放后检”。提升实验室检测效率,实行接样即检。(责任单位:成都海关、市口岸物流办)

(十三)提升重点产业链货物及关键物料通关便捷度。进一步优化查验、检验检疫模式,推进出入境特殊物品“关地协同”监管模式创新,稳步推进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一体化布控查验改革试点应用,加快口岸通关速度。加强企业AEO(经认证的经营者)认证指导服务,聚焦成都跨境电商等新业态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重点培育,帮助企业清晰准确把握海关标准及具体要求,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合规标准和内控流程,提高认证质量,稳步增加成都AEO高级认证企业数量,指导AEO高级认证企业用足用好通关便利措施。(责任单位:市口岸物流办、成都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

(十四)提升口岸通关效率。优化进出口货物查询服务,利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为企业提供本企业进出口货物全流程查询服务,经企业授权和“单一窗口”平台认证,企业申报信息及海关部门处理结果信息可为金融机构开展融资、保险和收付汇等服务提供信用参考。加强铁路信息系统与海关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共享,实现相关单证电子化流转,提高通关效率。(责任单位:市口岸物流办、成都海关、市商务局、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公司)

(十五)便利国际展品进出境。建立会展信息化系统,打造涵盖展会备案、确认、展品通关、展中监管、展后核销和留购等事项的“全天候在线办理窗口”。为西博会、成都车展、糖酒会等重大国际展会展品设立绿色通道,免除申报前确认申请环节,除另有规定外,免予交验许可证件。(责任单位:市口岸物流办、成都海关、市博览局)

五、破除市场壁垒

(十六)坚决破除各种隐性壁垒和不合理门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将市场准入隐形壁垒破除等问题纳入统一诉求处理机制。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清理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并建立长效排查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投促局)

(十七)优化政府采购管理服务。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简化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等的形式审查,降低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健全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机制,发布政府采购文件典型问题清单,强化社会监督,从源头减少争议和纠纷。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处理处罚结果公开,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十八)综合提升开展招投标活动便利度。拓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功能,加快推进开标评标、合同签订和变更等事项网上办理,推动企业更高效便捷参与招投标活动。在住建、交通、水利等重点行业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机制,在招标公告发布至少30日前公布招标计划,帮助企业第一时间获取拟招标项目信息。在水利、交通行业出台招标文件编制指引,规范和细化条件设置指导,为企业参与投标活动提供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资交易中心)

六、推行新型监管

(十九)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推行行政执法APP掌上执法,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避免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网络理政办、市级相关部门)

(二十)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在进一步落实“一目录、五清单”(分类检查事项目录,不予处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清单)基础上,在市场监管领域探索推行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和不予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z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在不涉及人身、财产、公共领域安全,对社会危害不大的,优先运用行政辅导、行政建议、行政提示、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慎用查封、扣押等措施,保护企业不因“小错”影响生存和发展。(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级相关部门)

(二十一)深化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在食品、工程建设、招投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医疗卫生、生态环保、价格、统计、财政性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据风险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合理确定监管重点、监管措施、抽查比例和频次,推动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实现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统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二十二)推动信用修复便利化。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提醒机制,对符合法定修复条件的市场主体,通过线上提醒、线下宣传等方式,引导其及时修复信用。建立健全线上信用修复机制,推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信用修复“少跑、不跑、零见面”。[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七、降低经营成本

(二十三)规范公用事业与公益性服务价格监管。加强水、电、气、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等重要公用事业服务收费项目价格监管,坚决制止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服务和收费项目一律实行清单管理。严厉整治在电费中违规加收其他费用的行为,对符合条件的终端用户尽快实现直供到户和“一户一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

(二十四)加强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等规范管理,推动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公示收费信息,严禁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到特定机构检测、认证、培训等,并获取利益分成,或以评比、表彰等名义违规向企业收费。督促商务楼宇管理人等及时公示宽带接入市场领域收费项目,严肃查处限制进场、未经公示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违法违规涉企收费专项整治,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确保政策红利落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

(二十五)试点推行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开票无需税控设备,实时发送到受票方税务数字账务,按照“信用+风险”自动授予开票额度,实现“授信即供票,开业即开票”,纳税人在授信范围内可自行决定单张发票金额,大幅降低纳税人领票成本,减少领票环节,降低开票门槛。探索成渝“跨省通办”先行先试,推进成渝电子税务局互联互通。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持续交换基础登记信息、税费风险信息和实名信息,深化纳税人资质互认互用、业务跨省通办和税费协同管理。(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八、提升政务服务

(二十六)创新主动提醒服务。依托“蓉易办”平台和部门业务系统,编制提醒服务清单和事项,利用移动端、短信、电话、上门、媒体等方式创新实施对内对外主动提醒服务,在依申请服务领域提供证照临期提醒,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领域提供适龄入托入学、疫苗接种、防疫检验等关键节点提醒,在监管执法领域对风险隐患提供预警提醒,在政府内部提供部门工作协同抄告提醒,变到期申报的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提前服务、精准服务,为企业、群众及时便捷办理手续、整改隐患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市网络理政办、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二十七)务实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区(市)县聚焦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服务,按照规定与自选、标准与特色、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落地落实包括国办公布的13件事在内的至少60个“一件事一次办”,让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只到一窗、只交一次材料、只跑一次。[责任单位:市网络理政办、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二十八)优化咨询帮办代办服务。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咨询帮办代办服务模式,线下在市、区(市)县两级政务大厅组建咨询帮办团队,建立咨询帮办窗口,明确咨询帮办清单;线上建设智能客服,优化更新咨询帮办知识库,提供智能搜索、智能问答等功能,为企业群众提供在线咨询服务。对特殊群体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服务。[责任单位:市网络理政办、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二十九)便捷不动产登记。深化涉企不动产登记和个人间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开展不动产登记服务下沉社区,实现家门口“零距离”服务;持续优化“银政互通”抵押登记不见面审批,协同金融机构推行“带抵押过户”。将企业不动产转移、商品房分户、存量房买卖、夫妻财产约定等10个事项纳入线上线下综合一窗受理,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税费缴纳“一网通办”。强化数据共享,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居住权登记等6大类13项纳入“蓉易登”服务平台,实现“全程网办”。通过“蓉e链”获取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土地出让价款缴清凭证等不动产首次登记申请材料,企业仅需提交登记申请,不再另行提交纸质材料,实现不动产首次登记业务“零材料”受理。(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九、强化涉企服务

(三十)实现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依托天府蓉易办平台,将服务场景从办理企业注册、变更、注销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向融资贷款、社保用工、惠企政策推送、招投标信息查询等公共服务事项延伸,提高办事便利度和审批效率,逐步提升涉企全生命周期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网络理政办、市级相关部门)

(三十一)健全线上线下政企沟通机制。在12345热线设立企业服务专席,实行企业服务专席接听、专项受理,对市场主体咨询政策、反映问题、提出建议、投诉举报等各类诉求进行全天候受理和快速处理反馈。市、区(市)县两级产业部门定期开展企业点题、领导主导、部门答题、服务高效的“亲清会客”活动,面对面倾听诉求建议,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帮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营造亲商重商优商的发展氛围。[责任单位:市网络理政办、市经信局、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三十二)加快推进“政策找企业”。持续扩大和提升“蓉易享”模块应用成效,坚持用户体验为导向,建成全市惠企政策查询、申报、公示的统一服务入口,便于企业对惠企政策“一网查询”“一键申请”“一次办理”;持续推进涉企数据的共享和利用,做好目标企业的精准“画像”,提高政策的匹配度和直达性,构建线上政策主动推送机制,将“企业找政策”转变为“政策找企业”;持续优化政策制定和兑付流程,在政府财力允许范围内,针对企业难点痛点科学制定惠企政策,减少政策实施的自由裁量权,同时以减少企业负担、简化行政程序为目标,优化政策从申报到审批再到兑付的各项流程,促进惠企政策的精准、公平和易享。[责任单位:市网络理政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三十三)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转化效益。持续优化成都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平台功能,为需求主体“一站式”提供知识产权政策咨询、信息发布、融资对接、评估评价、撮合磋商、交易鉴证、补助申报、风险分担、处置变现等支撑性服务。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对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际发生的贷款利息、评估费、担保费给予资助,助力市场主体“知产”变“资产”。引导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多元化扩展商业模式,丰富知识产权投融资产品,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知识产权保险等创新业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

(三十四)提升普惠信贷便利度。进一步推广“随借随还”模式,加大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动态更新“蓉易贷”普惠信贷工程白名单企业库,依托融资服务中心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前贷中贷后的全流程融资服务,持续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低成本普惠贷款。积极争取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落地,节约企业开立及管理账户的时间和成本。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推广担保项下远期结售汇业务模式,对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2%的中小微外贸企业担保费给予全额补贴,提升外贸企业使用汇率避险工具水平。(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

(三十五)优化外商投资促进服务。聚焦外商投资市场准入、人才服务、科技创新等领域优化办事指引。为外企派驻成都或来蓉开展重要商务活动的外籍高管、专业技术人员、其他重要员工,以及外企重要海外客户办理来华邀请函和出入境手续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市网络理政办、市投促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外办、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外专局)、市公安局]

(三十六)优化人才服务管理。实施“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建立重点用人单位定向单列支持机制,支持用人主体“带政策、带指标”靶向引才。加快建设成都智慧人才服务平台,推动实现“人才找政策”向“政策找人才”转变。升级“蓉漂青年人才驿站”及青年创新创业“一站式”服务平台,优化求职咨询、城市融入等配套服务事项,助推青年创新创业、企业快速成长。探索建立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跨区域人才职业资格互认机制。在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区域建立境外职业资格认可清单制度,发布首批金融、建筑、卫生等领域境外职业资格认可清单。制定外籍“高精尖缺”人才成都认定标准,吸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来蓉创新创业。(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金融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

十、优化法治环境

(三十七)建立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高质量打造我国中西部地区首个国际商事法庭,在涉外案件专业化审判及服务区域发展大局方面同步推进。汇聚调解、公证、仲裁等多元法律服务资源,探索建立健全线上线下解纷平台,鼓励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引入外籍调解员、仲裁员。建立系统化诉讼与调解、仲裁有效衔接的多元化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形成便利、快捷、低成本的“一站式”法律服务体系和争议解决机制,为“一带一路”建设中外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市法院、市司法局)

(三十八)支持实现在线诉讼、在线退费。探索升级“智慧法院·成都”模式,优化跨域立案、联网缴费、应诉答辩、举证质证、在线庭审、电子送达、“5G智慧参审室”、电子档案归档等平台功能,提供24小时不打烊服务,确保在线审判质量和当事人参审效果,建立“蓉易诉”在线诉讼平台共建共享机制,加快推进诉源治理与在线诉讼、在线调解的有效衔接,方便人民群众全天候、全时段、足不出户即可全流程在线参与诉讼。实现法院诉讼费用主动退费,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属于二审已结民商事案件或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一审民商事案件,不再需要当事人申请,法院将在裁判文书生效后启动退费流程,将应当退还的诉讼费用主动退还当事人,实现诉讼费从“当事人申请退”到“法院主动退”的根本性转变。(责任单位:市法院、市司法局)

(三十九)进一步便利破产管理人查询破产企业财产信息。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破产管理人凭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依法查询有关机构(包括土地管理、房产管理、车辆管理、市场监管、社保等部门和单位)掌握的破产企业财产相关信息,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依规予以支持配合,允许破产管理人通过线上注册登录等方式,经身份核验后依法查询,提高破产办理效率。为破产管理人开辟线下绿色通道,即时提供查询服务,在充分保护个人信息的前提下,提高破产办理效率。建立破产管理人工作室,免费为破产管理人提供用于查阅卷宗、研讨案情、筹办会议等用途的固定工作场所,便利破产管理人履职,节约破产费用。(责任单位:市法院、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

本通知自2023年1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由市网络理政办承担具体解释工作。

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

《成都市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举措》的政策解读
《成都市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举措(送审稿)》共10个部分39条政策,既有对上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又有对先进城市优秀做法的对标借鉴,也有我市原创或特色做法的总结提炼。
  一、便捷准入退出方面,通过推行“标准化地址+申报承诺制”登记模式、常态化运行成德眉资一体化企业登记绿色通道、深化“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推行企业迁移承诺制等,优化市场主体准入退出机制。
  二、便利投资建设方面,通过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网办”、开展面向企业和群众的水电气等一站式联办服务、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等,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
  三、升级产业服务方面,通过对链主企业和重点链属企业实行“一对一”“点对点”服务,编制建圈强链应用场景规划,构建多维度场景供给体系,促进更多企业上规、上市、纳入国家级及省级“专精特新”名单等,聚焦“建圈强链”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
  四、提升跨境贸易方面,通过改革创新跨境贸易通关模式、加快重点产业链货物及关键物料通关速度、推进口岸通道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加强企业AEO认证指导服务等,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五、破除市场壁垒方面,通过将市场准入隐形壁垒破除等问题纳入统一诉求处理机制、大力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机制等,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六、推行新型监管方面,通过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深化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信用修复便利化等,加快构建新型监管机制。
  七、降低经营成本方面,通过规范公用事业与公益性服务价格监管、加强涉企收费监督检查、试点推行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等,切实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八、提升政务服务方面,通过创新主动提醒服务、务实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优化咨询帮办代办服务、便捷不动产登记等,加大便民利企服务力度。
  九、强化涉企服务方面,通过实现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健全线上线下政企沟通机制,持续扩大和提升“蓉易享”模块应用成效、实施“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等,优化全生命周期涉企服务。
  十、优化法治环境方面,通过建立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探索升级“智慧法院·成都”模式、建立“蓉易诉”在线诉讼平台共建共享机制等,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解读机构:成都市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解 读 人:赵宝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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